各有关住户:
按照《关于做好兴庆、医学校区2016年腾空(退)房申购工作的通知》《关于2016年腾空房交款及钥匙发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本次申购2016年腾空(退)房住户交回原有住房业务集中办理时间为7月3日-20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住房腾空交房标准及办理流程
1. 各住户自行腾空住房内家具、家电等个人物品,确认基础设施完好无损,室内废弃物及垃圾清理干净后,申请交回原住房。具体交房标准见附件一。
2. 交回原住房的具体流程及办事地点见附件二。
二、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交回原住房的住户,须书面向住房处提出延期申请(最长不超过一个月)。经住房处核准后,将按照西安市公有住房成本租金标准8.18元/平方米・月(使用面积)收取原有住房延期使用租金。在此期间,水、电、物业等相关费用正常收取。(延期申请表见附件三或在后勤保障部主页下载)
三、对未提交延期申请且未按期交回原住房的住户,以及超过学校核准的延期期限(最长不超过一个月)交回原住房的住户,将参照西安市公租房租金标准13.29元/平方米・月(建筑面积)进行处罚。若一个月后仍未交房的,处罚标准将上浮50%,依此类推。在此期间,水、电、物业等相关费用正常收取。
四、广电、网络、电话迁移业务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1. 广播电视中心
兴庆校区咨询电话:82668309,地点:东一楼三层西311室。
雁塔校区直接拨打陕西广电网络客服务电话:96766
2. 网络中心
兴庆校区服务热线:82667777,地点:网络中心105室。
雁塔校区服务热线:82656513,地点:财经校区教学主楼一层115室。
3. 通信中心
兴庆校区服务热线:8268999、8267900,地点:中心二楼一楼通信中心营业厅。
雁塔校区服务热线:82655223,地点:医学校区通信楼一楼营业厅。
特此通知。
后勤保障部住房管理处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