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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学生食堂餐饮档口招商公告

来源:发布时间:2017-07-18 09:01:43 点击:

本招商项目已经西安交通大学后勤保障部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一、公告日期:2017年7月17日—28日

二、招单位西安交通大学后勤保障部饮食服务中心

三、招商方式:公开引进,实操考核

四、经营模式:按照营业额比例收取各项费用

五、经营期限:壹年

六、项目名称:兴庆校区康桥苑食堂档口委托经营管理

(一)兴庆校区一村教工食堂一楼四个档口委托经营管理

(二)曲江校区曲江食堂一楼一个档口委托经营管理

(三)雁塔校区财经十五食堂一楼三个档口委托经营管理 

七、项目简介:

(一)兴庆校区一村教工食堂一楼餐饮档口主要引进以早点小吃、快餐;酱卤菜系列;无锡灌汤包、馄饨;凉皮、肉夹馍制作品种为主。

(二)曲江校区曲江食堂一楼餐饮档口主要引进以砂锅、炒烩和麻辣香锅制作品种为主。

(三)雁塔校区财经十五食堂一楼餐饮档口主要引进以西府面食系列;无锡灌汤包、馄饨;粥、饼夹馍系列;并辅以各式系列早点品种为主。

以上所列各餐饮档口引进经营品种以及康桥苑餐饮档口引进经营品种经考核确定后,商户是否服从饮食服务中心对经营品种布局的具体调配须作出文字说明。

八、餐饮档口经营要求

(一)餐饮管理公司法人或个体自然人,应以当月营业额的相应比例,每月按时上缴规定的应交各项固定费用。

(二)餐饮管理公司法人或个体自然人,必须承担合同履行期内的一切法律责任; 

(三)餐饮档口工作人员由商户自行安排具有一定素质的人员,人员经费自理。工作人员必须执有当年有效从事餐饮服务行业健康证; 

(四)餐饮档口的经营活动及工作人员必须服从餐厅管理,严格遵守消毒和食品留样制度,规范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要求,自觉接受学校、后勤保障部、饮食服务中心及相关部门的检查和评估; 

(五)餐饮管理公司法人或个体自然人,需严格按照档口管理单位所制定营业时间和指定场所进行经营服务。未经允许一律不得擅自停止营业; 

(六)餐饮档口卫生必须达到所处餐厅规定的卫生要求,定期进行消毒,并做好档口及其周边的卫生保洁工作; 

(七)餐饮档口除已具备的主要设施设备外,其它设施设备由商户自筹。操作主要燃料为天然气和电源,未经甲方允许,商户不得擅自更改;  

(八)对不服从饮食服务中心及相关部门管理、不配合接受有关部门检查、不执行合同规定要求、经营出售过期或变质食品、以及发生食品卫生、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的,饮食服务中心有权扣除经营服务保证金直至终止合同。

九、经营服务保证金

餐饮管理公司法人或个体自然人,需一次性缴纳经营服务保证金叁万元。正常履约且协议期满后全额退还(不计利息)。如签约后不按时履约者,超过三天,将按经营服务保证金总额的3%扣除,以此类推,最高扣除经营服务保证金总额20%。超过一个月时间仍不能按时履约者,视为主动放弃经营权行为,将不再签约。 

十、报名条件

具有学校食堂(档口)餐饮管理经营经验、长期从事特色风味小吃制作技术的餐饮管理公司或个体自然人优先。本人必须会制作服务经营品种,并保证能够参与日常经营服务管理及制作。

1、报名餐饮管理公司相关资质、个体自然人的个人基本信息说明(姓名、籍贯、年龄、民族等详细情况);

2、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三张复印件;

3、从事餐饮服务工作经历及现经营情况(合同或证明材料);

4、提交所招商档口服务品种详细的制作流程、原材料构成、成本核算、及市场销售平均价格。

十一、考核方法

(一)本次招商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由西安交通大学后勤保障部饮食服务中心组织实施。根据本次招商项目管理单位实际餐饮服务品种的布局需求,以及餐饮管理公司或个体自然人的资质、服务品种考核成绩综合确定招商企业或个体自然人。如有餐饮管理公司或个体自然人自然人中标后弃标,由下一顺序人中标。 

(二)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十二、其它

(一)报名时间:2017年7月17日—28日           

(二)报名地点:西安交通大学饮食服务中心核算办公室

(三)联系人:胡老师 

(四)联系电话:82663590   18629198058

 

 

 

                                                      西安交通大学

                                                 后勤保障部饮食服务中心

                                                      201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