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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后勤保障部商业用房招租公告

来源:发布时间:2017-07-23 10:57:35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次招标计划已获得后勤保障部招标领导小组批准,且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物业服务中心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现公开招标一批有意参与学校社区服务的租赁户,欢迎符合条件的租赁户踊跃报名。

一、项目简介:

(一)招标单位:西安交通大学后勤保障部物业服务中心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名称:交大兴庆校区商业用房租赁

(四)项目地点:交大兴庆教学区

 二、项目内容:

兴庆校区:本次招租商铺位于交大兴庆校区校园内,共有房屋13间,房屋结构为砖混结构,具体房屋位置及使用面积见附件一。

 三、经营要求:

1、承租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遵守交大后勤保障部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物业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并签订《安全责任书》。

2、承租方的经营项目必须以为广大师生员工服务,满足广大师生员工的生活需求为导向,原则上不得经营:(1)娱乐服务;(2)美容美体;(3)游戏网吧; (4)自制加工食品等

3、承租方须按合同规定使用房屋,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增加用途;承租后,不得转让给他人承包,也不得变相转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随意搭建、改变房屋结构等。

4、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发生的任何责任事故(包括经济纠纷、劳资纠纷、火灾、盗窃、人身伤害事故)及损失,均自行承担。

5、承租方按学校要求,门前实行四自一包(自觉维护环境卫生、自行维护门前设施、自行养护门前花草树木、自行协助有关部门管理门前秩序)。定期对服务场所进行消毒和卫生扫除。

 四、租赁期限及费用

1、本次招标商铺租赁期限为二年,即2017年8月1日—2019年7月31日。

2、商铺租金按年计算,按照中标价缴纳。

3、卫生费的收取按照市政办发[2005]71号和市物价局【2005】136号文件精神,结合西安市垃圾清运的市场行情,商铺面积50 m2以上者,按照每年500元缴纳;商铺面积50 m2以下者,按照每年300元缴纳。

五、支付方式:

商铺租金和卫生费一次缴纳一年,租赁合同签订后一周内缴纳,逾期未缴纳者,视为拒绝履约。商铺租金保证金、经营诚信保证金一并缴纳。承租方将以上费用一次性缴纳到后勤保障部指定的银行账户。

六、投标须知:

1、投标者在报名时需明确拟投标的商铺,可针对一间或多间商铺进行竞标报价,每间商铺需缴纳投标保证金3000元,中标者转为商铺租赁保证金;未中标者,招标结束后退还(不计息)。有违反招标纪律者、恶意竞争者,不予退还。

2、投标方式

2.1:本次商铺招租采用每间商铺单独现场竞价方式。

2.2:对于50平方米以下的商铺,竞标者每次出价需在底价或前一轮竞标价的基础上增加300元

2.3:对于50平方米以上的商铺,竞标者每次出价需在底价或前一轮竞标价的基础上增加500元

3、投标底价详见附表。

4、每间商铺进行现场竞标报价、单独评议。依据投标价格、经营内容、承诺服务等综合评标,原则上以最高竞标报价者取得该商铺经营权。

5、相关费用

5.1:商铺租赁保证金3000元/间,合同到期且无违规行者退还,不计息。

5.2:经营诚信保证金10000元/间,合同到期且无违规行者退还,不计息。

5.3水、电费按学校相关规定自行缴纳

6、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所有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7、投标单位或个人需现场出示各类资质证件原件、投标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8、中标者应在3个月内办理完成相关经营证照,并报物业服务中心备案,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违约,物业服务中心有权取消其商铺租赁权,终止租赁合同。

七、资格证明文件:

1、单位投标:营业执照,法人参加需出具身份证原件,非法人参加需出具法人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2、个人投标:个人身份证原件。

八、招标安排:

1、报名日期及地点:2017年7月25日(星期二);交大兴庆教学区东五舍A座308室;

2、答疑时间及地点:2017年7 月26 日上午9:00—11:30;中心二楼1217室;

3、开标日期及地点:2017年7月27日(星期四)上午9时,交大兴庆教学区东五舍A座三楼会议室。

九、招标联系人:刘晶晶    电  话:029—82668660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

邮   编:710049 

 

附件:1、兴庆校区区商铺招租一览表。

 

 

 

                                                            2017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