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交通大学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本采购项目已获得后勤保障部院处采购工作小组批准,且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后勤保障部雁塔校区综合服务中心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以下项目公开进行院处磋商,诚邀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单位:西安交大后勤保障部雁塔校区综合服务中心
(二)项目编号:西交后勤雁塔(2024)16号
(三)项目名称:西安交大雁塔校区学生公寓电开水器采购
(四)采购方式:院处磋商
(五)项目地点:雁塔校区
(六)供货期:签订合同后20个日历天内
(七)项目预算:28.12万元
二、磋商内容及要求
学生公寓74台电开水器的采购、安装、调试、水电施工、验收、培训、质保期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等,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三、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2024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供应商应具备较强的资源组织能力、供货能力、抗风险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相关网站的查询页面,若有不良记录则投标无效(查询时间应在公告发布后)。
5.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7.本项目不得转包。
以上为必备资格要求,报名时需携带相关资质证件原件,以备查验。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按无效供应商处理。
四、磋商须知
(一)凡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需交纳人民币贰万捌仟元整(28000.00元)磋商保证金(汇款时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不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视为不具备供应商资格。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恕不收现金)。磋商结束,未成交单位,在磋商期内未发生违反磋商纪律的不计息退还保证金;成交单位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成交单位履行合同期结束后且未发生毁约、违约事项,履约保证金不计息退还。
户 名:西安交通大学
账 号:9558 8537 00000 119 009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互助路支行
(二)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1.供应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需出具法人身份证原件。若授权委托,需出具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的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银行回单,加盖单位公章。
4.“信用中国”等相关网站查询页面截图。
5. 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
注:以上证件在磋商时必须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五、磋商安排
(一)资格报名及磋商文件领取
1.时间:2024年11月12日—2024年11月15日
上午9:00-11:00
2.报名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29-82655205
3.地点:西安交大雁塔校区后勤办公楼办公室
(二)现场踏勘及答疑
1.时间:2024年11月15日 下午16:30
2.地点:西安交大雁塔校区后勤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3.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29-82657786
(三)磋商日期及地点
1.时间:2024年11月19日 下午14:30
2.地点:西安交大雁塔校区后勤办公楼二楼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