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次招标计划已获得西安交通大学后勤保障部招标领导小组批准,且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后勤保障部能源服务中心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就电瓶电动车设备进行招标,诚邀合格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简介
(一)招标单位:西安交大后勤保障部能源服务中心
(二)项目编号:NYFWZX-WX(2018)001号
(三)项目名称:电瓶电动车设备采购
(四)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二、项目内容
1、招标内容:采购四轮电瓶电动维修车3辆,两轮电瓶电动摩托车12辆。
中标单位负责电瓶电动车设备的改装、装饰、维修、保养等事务,负责配备电瓶电动维修车匹配的充电桩3个、配备电瓶电动摩托车匹配的充电桩1个(须可满足同时12辆电动摩托车充电或增加充电桩数量),并在指定点位安装(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交货时间:中标后10日之内。
3、交货地点:西安交通大学兴庆校区。
三、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政府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658号令)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能提供本次采购设备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单位应提供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电瓶电动车、电动搬运车、观光车等类似项目。
2、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相关工作
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8年7月3—9日,每日8:30—11: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西安交通大学(兴庆校区)水电中心楼三层。电话:029—82668986
3、领取要求:
(1)只有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可以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2)投标单位持交纳投标保证金银行单据并经招标单位财务部门确认后,并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后方可发放。
4、领取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影印到授权书)。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4)投标人若为授权代理商,须提供电瓶电动车制造商的授权文件。
(5)电瓶电动车制造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相关证书材料。
注:第1—2项需提供原件。第3—4项需提供原件(审核后退回)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壹份。第5项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壹份。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须在2018年7月9日15:00前到达以下账户,逾期拒收并不得参加投标。保证金应以非现金形式交纳。
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如下:
户 名:西安交通大学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陕西分行营业部核算中心
账 号:9558853700000119009
6、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货物交付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7、联系人:曹老师 电话:029—82668986;
地 址:西安交通大学(兴庆校区)水电中心楼三层;
邮 编:710049。
后勤保障部
能源服务中心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