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招标计划已获得后勤保障部招标领导小组批准,且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后勤保障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交大创新港校区电动巡逻车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关条件的供应商企业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单位:后勤保障部
(二)项目编号:HQCXG(2019)001
(三)项目名称:西安交大创新港校区电动巡逻车设备采购
(四)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二、项目说明
(一)计划采购四轮电动巡逻车2辆六座(可拆门)。中标单位负责电瓶电动车设备的改装、装饰、维修、保养等所有事务,同时负责配备电动巡逻车匹配的充电桩2个,并在指定点位安装;
(二)交货时间:中标后10个日历日之内;
(三)服务地点:西安交大创新港校区。
三、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政府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658号令)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能提供本次采购设备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5、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单位应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电瓶电动车、电动搬运车、观光车等类似项目。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日程安排
(一)采购招标文件领取时间:自招标公告上网之日起至2019年6月3日,每日8:30—11: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二)招标文件发放:西安交大兴庆校区东五舍A座315室。
(三)招标文件发放要求:
1、只有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2、投标单位持交纳投标保证金银行单据并经招标单位财务部门确认后,并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后方可发放(材料要求详见第四条)。
(四)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影印到授权书);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营业执照副本;
4、投标人若为授权代理商,须提供电瓶电动车制造商的授权文件;
5、电瓶电动车制造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相关证书材料。
注:第1—2项需提供原件。第3—4项需提供原件(审核后退回)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壹份。第5项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壹份。
五、联系事项
联系人:魏老师 联系电话:029—82668122
地 址:西安交大兴庆校区东五舍A座315室
邮 编:710049
后勤保障部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