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学校主页

西安交通大学创新港校区垃圾清运服务招标公告(第二次招标)

来源:发布时间:2020-12-22 18:18:47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后勤保障部招标领导小组批准,后勤保障部创新港综合管理服务中心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西安交通大学创新港校区垃圾清运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诚邀合格投标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简介 

(一)招标单位:西安交通大学后勤保障部创新港综合管理服务中心   

(二)项目编号:HQCXG(2020)005   

(三)项目名称:西安交通大学创新港校区垃圾清运服务

(四)招标形式:竞争性磋商   

(五)项目地点:西咸新区中国西部创新港西安交通大学

二、招标内容

(一需要实现的功能西安交通大学创新港校区垃圾清运服务包含生活垃圾、厨余垃圾绿化修剪垃圾及各类包装箱

(二)服务期限: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壹年)

三、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由评审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规定投标方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供应商,有资格进入招标环节。投标方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投标方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二)投标方有能力从事垃圾清运、倾倒服务,具有垃圾收集清运、倾倒服务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方需具有:

(1)主管部门印发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2)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城市管理与交通运输局印发的生活垃圾清运通行证;

(3)需具备西安市生活垃圾清运车辆信息卡,且处置场所为鄠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

(4)垃圾清运车司机需具备B驾驶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5)工作中需严格遵从西安市生活垃圾处置的相关规定,按照政府要求分类运输、分类处置。提供书面承诺,加盖企业公章。

(6)企业必须响应政府政策,购置政府要求的厨余垃圾、其他垃圾车辆,并承诺可于2021年1月1日起根据沣西政府最新政策要求随时投入使用。

以上证件材料须提供原件副本,确无法提供原件副本的,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投标方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记录,且在西安交大采购办供应商库中无不良记录。 自2017年7月1日起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未被行业检查发现存在处罚、惩戒事项、质检部门抽检为不合格产品且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取消投标/应答资格、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交叉持股等可能影响公平性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应答。

四、招标安排 

(一)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 

1、报名时间:2020年1222-1224 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址:西咸新区中国西部创新港西安交通大学1号巨构3117  

2、报名联系人张宇    电 话:029-88968880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出具身份证原件,非法人需出具法人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具报名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2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招标文件领取

通过邮箱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与投标。

(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1225周五(具体时间邮件联系)

2、地点:西咸新区中国西部创新港西安交通大学1号巨构3114会议室  

、其它补充事宜:

(一) 信息发布风险提示

西安交大后勤保障部可采用短信、微信、邮件等一种或多种方式通知供应商审核进度和结果,但因存在信息未被接收方正确接收的风险,供应商不应依赖相关通知信息。

(二) 投标人资格声明

只有按照公告要求报名、通过审核并通过邮箱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与投标。未通过报名审核的供应商通过任何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或递交投标文件,采购人都将予以拒绝。

 

                                               西安交通大学 

后勤保障部

创新港综合管理服务中心

                                                         2020年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