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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学生食堂炸吧、水吧、饮品档口招商公告

来源:发布时间:2019-12-02 08:48:37 点击:

一、公告日期:2019年12月2—9日

二、招商单位:西安交通大学后勤保障部饮食服务中心

三、招商方式:公开引进

四、经营模式:按照营业额比例或场地费收取各项费用

五、经营期限:壹年

六、项目名称:兴庆校区康桥苑一楼炸吧、雁塔校区十五食堂饮品档口、雁塔校区十六食堂果吧委托经营管理

七、项目简介

(一)兴庆校区康桥苑食堂一楼引进炸吧档口,主要经营炸鸡、薯条、西餐等。

(二)雁塔校区十五食堂引进饮品档口,主要经营奶茶、咖啡等饮料。

(三)雁塔校区十六食堂引进果吧档口,主要经营模式为水果自选。

八、餐饮档口经营要求

(一)前期设计、装修及设施设备等费用自理。装修期间,关于电源和水的改造须经甲方同意方可实施。须装水表、电表。

(二)餐饮管理公司法人或个体自然人,应以当月营业额的相应比例,每月按时上缴规定的应交各项固定费用。余额返还,但需开具正式发票。

(三)餐饮管理公司法人或个体自然人,必须承担合同履行期内的一切法律责任。 

(四)餐饮档口工作人员由商户自行安排具有一定素质的人员,人员经费自理。工作人员必须执有当年有效从事餐饮服务行业健康证。 

(五)餐饮档口的经营活动及工作人员必须服从餐厅管理,自觉接受学校、后勤保障部、饮食服务中心及相关部门的检查和评估。 

(六)餐饮管理公司法人或个体自然人,需严格按照档口管理单位所制定营业时间和指定场所进行经营服务。未经允许一律不得擅自停止营业。 

(七)对不服从饮食服务中心及相关部门管理、不配合接受有关部门检查、不执行合同规定要求、经营出售过期或变质食品、以及发生食品卫生、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的,饮食服务中心有权扣除经营服务保证金直至终止合同。

九、经营服务保证金

餐饮管理公司法人或个体自然人,需一次性缴纳经营服务保证金叁万元。正常履约且协议期满后全额退还(不计利息)。如签约后不按时履约者,超过三天,将按经营服务保证金总额的3%扣除,以此类推,最高扣除经营服务保证金总额20%。超过一个月时间仍不能按时履约者,视为主动放弃经营权行为,将不再签约。 

十、报名条件

具有学校食堂(档口)餐饮管理经营经验、长期从事特色风味小吃制作技术的餐饮管理公司或个体自然人优先。本人必须会制作服务经营品种,并保证能够参与日常经营服务管理及制作。

1、报名餐饮管理公司相关资质、个体自然人的个人基本信息说明(姓名、籍贯、年龄、民族等详细情况);

2、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三张复印件;

3、从事餐饮服务工作经历及现经营情况(合同或证明材料);

4、提交所招商档口服务品种详细的制作流程、原材料构成、成本核算、及市场销售平均价格。

十一、考核方法

(一)本次招商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由西安交通大学后勤保障部饮食服务中心组织实施。根据本次招商项目管理单位实际餐饮服务品种的布局需求,以及餐饮管理公司或个体自然人的资质、服务品种考核成绩综合确定招商企业或个体自然人。如有餐饮管理公司或个体自然人中标后弃标,由下一顺序人中标。 

(二)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十二、其它

(一)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9日(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西安交通大学饮食服务中心核算办公室

(三)联系人:李老师 

(四)联系电话:82668927、13700286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