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后勤商业用房管理,现公开招标一批有意参与学校社区服务的租赁户,欢迎符合条件的租赁户踊跃报名。
一、综合说明:
(一)招标单位:西安交通大学后勤保障部
(二)项目单位:物业服务中心、雁塔校区综合服务中心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名称:交大兴庆、雁塔校区商业用房租赁
(五)项目地点:交大教学、学生及家属区
二、基本情况:
1、兴庆校区:招租商铺位于交大一村和三村内。其中:一村4间;三村21间,房屋结构为砖混结构(招租场所可现场查看,联系人:孙志强 电话:82666555)。
2、雁塔校区:招租商铺位于雁塔校区内。其中:教学区2间,学生区2间,财经及医学家属区4间(招租场所可现场查看,联系人:闫海雷 电话:82655205)。
三、经营要求:
1、承租人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经营手续,按有关部门核定的经营范围合法经营、照章纳税。
2、承租人必须遵守交大后勤保障部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社区与物业服务部统一管理,并签订《安全责任书》。
3、承租人不得经营以下项目:①餐饮娱乐;②美容美体;③保健医疗等。
4、承租人按合同规定使用房屋,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增加用途;个人承租后,不得转让给他人承包,不得变相转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随意搭建、改变房屋结构等。
5、承租人需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有一定的相关从业经验及业绩。
6、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发生的任何责任事故(包括经济纠纷、劳资纠纷、火灾、盗窃、人身伤害事故)及损失,均自行承担。
7、承租方按学校要求,门前实行四自一包(自觉维护环境卫生、自行维护门前设施、自行养护门前花草树木、自行协助有关部门管理门前秩序)。定期对服务场所进行消毒和卫生扫除,垃圾自行倒入垃圾台。
四、租赁期限:壹年
五、报名时须提交查验以下证件原件及提供经营内容、场地需求
1、组织机构代码证
2、营业执照
3、税务登记证
4、被委托人身份证
5、自然人需提供个人身份证
注: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公司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六、公告期和报名时间、地点
1、公告期:2016年12月23日至2016年12月27日;
2、报名时间:公告期内8:30—11:00,下午15:00—17:00;
3、报名地点:交大东五楼A座215;
联 系 人:牛晨;
电 话:029-82668589。
注:我部将组织专家对报名户进行考察遴选,经考察合格的报名户方有资格进入招标环节。
对纳入招标清单的报名户,其联系人在接到招租方的投标邀请电话后,须第一时间做出是否接受的决定并承担相应责任。
西安交通大学后勤保障部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