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后勤保障部招标领导小组批准,后勤保障部物业服务中心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西安交大兴庆校区一、二、三村建筑装修垃圾清运服务项目进行招标,诚邀合格投标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简介
(一)招标单位:西安交大后勤保障部物业服务中心;
(二)项目编号:西交后勤物业招(2020)017号
(三)项目名称:西安交大兴庆校区一、二、三村建筑装修垃圾清运服务;
(四)项目预算:110元/立方
(五)项目期限:2020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14日止
(六)招标形式:竞争性磋商;
(七)项目地点:西安交通大学兴庆家属区。
(八)项目要求:
1、保证按照招标方的需求24小时内清运一、二、三村建筑装修垃圾,遵守西安市垃圾分类处置的相关规定,分类运输垃圾至规定的地点倾倒。
2、每次清运工作完成后,需清理干净现场,保持垃圾收集点周围的环境干净整洁,保持设施设备完好、干净整洁,地面干净无杂物,无积水,无积垢物,做到车走场清。
3、在清运过程中应采取有效安全措施防止车上垃圾在家属区抛、冒、滴、漏,如有发生,须及时将现场清理干净;在清运过程中发生的设备或人员损害,或因违章、交通事故发生的损害以及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害由投标方承担。
4、遵守西安交通大学相关服务区域内的管理规定、公约等,招标方有权对投标方的垃圾清运服务进行监督检查,对投标方现场清运过程中出现的不符合清运质量的问题有权提出整改及处罚的要求。
二、资格要求
凡在国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出具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一)投标方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
(三)投标方有能力从事垃圾清运、倾倒服务,具有垃圾收集清运、倾倒服务资格证明文件;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五)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记录,且在西安交大采购办供应商库中无不良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必备资质,缺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开标时提供原件并在每份投标文件中附一套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以便在开标时进行资格审查。
三、工作安排
(一)资格报名及文件领取
1、报名及领取时间:2020年11月4日至2020年11月5日 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2、报名及领取地点:西安交大东5舍A座308室。
(二)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出具身份证原件,非法人需出具法人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具报名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2、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西安市核发的年度车辆道路运输证或有当地环卫主管部门出具的垃圾清运证明。
(三)现场踏勘及答疑
1、时间:2020年11月6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
2、地点:西安交大兴庆社区一村服务大厅
3、联系人:王旭平
踏勘期间发生的费用或意外等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磋商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四)凡符合条件的投标人须在2020年11月9日 下午17:00之前交纳人民币伍仟元(5000.00元)投标保证金(以公告中银行账户实际到款为准),并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扫描或拍照以邮件形式发至后勤保障部物业服务中心邮箱wyfwzx@mail.xjtu.edu.cn,不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视为不具备投标资格。异地以银行汇票、同城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恕不收现金)。未中标单位,在投标期内未发生违反投标纪律的不计息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履行合同期结束后且未发生毁约、违约事项,履约保证金不计息退还。
户名:西安交通大学
账号:9558 8537 00000 119 009
开户行:工商银行互助路支行
(五)文件接收及开标安排
1、时间:2020年11月13日上午9:30时;
2、地点:西安交大东5舍A座三楼后勤保障部会议室;
3、开标形式:当场开标;
4、参与开标时,须提供以下有效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副本):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注册证);
(2)法人委托书(法人授权参加投标的出示法人证明书) ;
(3)法人身份证(或授权投标人身份证);
(4)西安市核发的年度车辆道路运输证或有当地环卫主管部门出具的垃圾清运证明;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提供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7)投标单位派驻本项目的车辆行驶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六、其他事项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13991135727
报名联系人: 李 静 电 话:029-82668815
地址:交大兴庆校区东五楼A座308室
邮编:710049
后勤保障部物业服务中心
2020年10月29日